排污许可证编号:912205017493185043001P
单位名称: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时段:2020年
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翟怀宇
技术负责人:张金波
固定电话:0435-6103530
移动电话:15944583567
排污单位名称(盖章)
报告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承 诺 书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提交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各项内容和数据均真实、有效,并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单位将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提交的内容和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将积极配合调查,并依法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一、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全年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执行。
2、收尘系统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日常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本年度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
4、自行监测噪音监测数据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亚泰通化公司2020年12月1日停产,计划2021年4月恢复生产,书面报告市区级环境保护局。1、厂区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运转率100%,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转情况和每天使用药剂量做好记录,处理后达标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收尘系统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日常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本年度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
4、自行监测噪音监测数据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亚泰通化公司2020年12月1日停产,计划2021年4月恢复生产,书面报告市区级环境保护局。
1、厂区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运转率100%,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转情况和每天使用药剂量做好记录,处理后达标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收尘系统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日常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本年度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
4、自行监测噪音监测数据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亚泰通化公司2020年12月1日停产,计划2021年4月恢复生产,书面报告市区级环境保护局。
1、生产工况正常情况下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小时监测值、手工监测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执行,符合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
2、本年度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
3、无组织排放监测数据满足标准要求。
4、通化公司本年度污染物达标排放。
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各项记录齐全。
污染物排达标排放,不超许可证排放量。
通化公司烟气在线监测设备与省市联网,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时时上传,完成率100%,公布率100%。
无。
无。
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年十二月